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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5年6月2日

內政部

依戶籍法第21條第2項規定:「原有戶籍人民遷出國外,持憑外國護照入境,不得為遷入之登記。」

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第32條第2項規定,有戶籍國民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許可證副本入國者,始得辦理遷入登記。

按當事人戶籍若已遷出國外者,依上開規定,持外國護照入境,不得辦理遷入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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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2 June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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