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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當局在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後,為了緩和強行通過該法所引起台灣的負面反應,因而積極操作對台農業統戰。今年 政府對農產品輸銷大陸市場並無任何限制,但因為大陸市場的特性及貿易障礙等因素,台灣水果輸銷大陸之數量及金額都非常有限。根據海關的統計資料,台灣水果外銷大陸的數量629公噸,金額僅34萬美元,佔我農產品外銷總金額0.01%;佔國內水果總產值0.02%。此說明當前大陸市場不是台灣水果外銷的重要市場。
台灣果農都屬小農,且生產成本相對偏高,因此,水果生產及外銷必須朝精緻化、高價品方面發展。但是,大陸國民所得相對仍然偏低,對高價水果胃納有限。另外,未來台灣高品質的水果若在大陸暢銷,很可能會吸引更多台商及農民將技術及新品種移到大陸生產,並依恃大陸的廉價生產成本,大量取代自台灣進口的水果,並搶奪台灣水果的全球外銷市場,甚至還可能回銷到台灣。 政府考量到自由經濟的法則,以及農民的可能期待,所以,將大陸市場視為水果外銷全球市場的一部分,而且願意協助農民去拓銷市場,建立台灣水果的品牌。不過,考慮到大陸市場的各種不確定性及風險,政府必須提醒農民不要把希望寄託在大陸市場,而要務實地積極開拓全球的市場。 此時,我們務必認清中共對台灣的政治意圖: 第一,大陸本身農業問題相當嚴重,但中共現在卻選擇性的給予台灣水果進口優惠,刻意拉攏台灣中南部農業縣及廣大的農民,而且透過與在野黨交流釋出利多,很明顯是在分化台灣內部、分化台灣朝野、分化台灣農民與政府間的情感。 第二,中共當局對台灣農產品輸銷大陸要求就技術性問題進行協商,而且刻意指定我方商談的對象,蓄意迴避與我政府指定窗口進行商談。如果我們接受,政府公權力就完全被架空,全民將被迫接受「去政府化」的嚴重後果。 第三,中共當局對吸引我農業投資、農業技術及品種方面,不遺餘力,並已對台灣農業發展及農產品海外市場造成可觀的衝擊。中共提出開放台灣15種水果免關稅等措施,以市場開放吸引農民擴大兩岸交流,其背後恐隱藏著加速吸收台灣核心農業技術及優良品種的動機。
我國現行政策對於農產品輸銷到中國大陸並無任何限制。近年來政府編列預算來輔導及協助民間拓展包括中國大陸在內的海外市場;對於國內相關團體或人士赴大陸進行農業交流,只要不涉及公權力事項,政府並未干涉。面對中共對台農業統戰的作為,政府提出了「一個原則,三項安排」的基本立場: 「一個原則」:政府將全力推動台灣農產品的外銷,對中國大陸的出口只是全球行銷策略其中的一環而已。 「三項安排」:第一,指定外貿協會作為台灣農產品外銷整合的窗口,由各地農會協調產品供應,再由外貿協會負責銷售到包括中國大陸在內的全球市場。第二,台灣農產品銷往中國大陸涉及公權力事項,包括關稅、檢疫、檢驗及通關等,由陸委會及農委會等相關機關組成專業談判團隊,並可委請外貿協會協助安排相關協商的事宜。第三,為確保高價生鮮水果的品質並有效地掌握運輸的時效,有必要加速推動包括農產品在內的「貨運便捷化方案」,就「雙向、對飛、不中停」貨運包機的具體安排,儘速展開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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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 22 Aug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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