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副院長吳榮義於8月23日以召集人身份主持「行政院自由貿易港區協調委員會」第5次委員會議,就自由貿易港區之法規鬆綁多項重大議題熱烈討論,做成決議包括:放寬自由港區物流業的委託加工,開放自由港區事業採行較簡便之「按月彙報」通關制度,研議放寬自由港區事業之原產地認定標準,檢討未開放大陸物品進儲自由港區,推動因應自由港區僱用原住民與外勞等相關措施,以提高自由港區貨物附加價值,加速貨物流通效率,擴大招商利基。
自由港區事業「委託加工」適用範圍,除開放加工、製造業者外,經本次會議確認亦放寬從事物流之自由港區事業,得申請委託區外(包括課稅區及保稅區)作物流配送所需之簡易加工,另配合未來自由港區發展可能需求,將可增列「專案核准」委託加工。本項措施實施後,預期將強化自由港區事業與區外製造廠商供應鏈的互動連結,創造台灣「後援製造、自由經貿」的產業競爭力。
在海關作業簡便措施方面,財政部已規劃開放自由港區業者申請與課稅區、保稅區間的輸出入貨物之「按月彙報」制度,並積極規劃相關配套措施。本項政策利多可減少業者之通關成本,提供自由港區與其他區域間的貨物流通保持更大的彈性,進一步實踐港區的「自由貿易」精神。
許多業者所關心的「原產地認定標準」,己責成經濟部於本年9月底前,適度放寬自由貿易港區內的認定標準;而自由港區事業進儲未開放大陸物品,經加工製造為可輸入物品,得依據「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制繳交相關稅費後,輸往課稅區,讓自由港區事業能以更低廉的原物料成本,打造更為寬闊的運籌空間。
為合理解決自由港區僱用原住民及外勞問題,原民會將擔任媒合角色,政府亦積極研擬推動「促進原住民就業方案及具體措施」,設法降低原住民失業率至與一般國民失業率水準相當。另一方面,勞委會職訓局將設立「單一窗口、專案解決」自由港區產業缺工問題,優先輔導自由港區事業運用國內就服機制如訓用合一、僱用獎助之提供,未來大夜班、三班制部分藍領勞工,若有缺工,將配合3K(辛苦、骯髒、危險的艱困工作環境)製程開放引進外勞。
自由貿易港區係採「境內關外」的觀念來設計相關管理制度,以高度的廠商自主管理,取代政府的行政管制,並建立「單一窗口」的服務功能,以提升行政效率。政策推動至今,行政院已核准設立4港(基隆港、高雄港、台北港、台中港)1空(桃園航空)的自由貿易港區。目前,各相關部會除積極拜會招商外,同時協調委員會也加速協調相關部會突破解決各種可能的障礙,預期在多項重要措施的鬆綁下,將更有利吸引企業的進駐,發揮自由貿易港區的預期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