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證券市場國際化,證交所宣布自4月1日起,進一步簡化外人投資證券市場登記程序並放寬相關措施。我國自92年10月取消外國專業投資機構(QFII)制度以來,外資投資國內證券已由許可制改為登記制,新修訂措施則採「線上登記、事後備查」方式,使外資進入國內證券市場更為迅速便捷服務。
此次修正內容包括:
1.新申請登記:境外華僑及外國人之代理人(或代表人)於證交所線上系統填具申請資料,證交所即予寄發「完成登記證明」,相關文件於事後送證交所備查。
2.針對基金型態者,如於申請登記表中聲明投資或交易策略之性質屬「避險」者,即一般俗稱的避險基金,在線上傳送登記資料後,立即完成登記,不需檢附相關投資策略說明文件至證交所。
3.已完成登記之境外華僑及外國人,登記事項內容如涉及更名、變更代理人
(或代表人)
或保管銀行等情形,變更登記事項於保管機構線上辦理即可,相關文件無需再檢送至證交所。
4.放寬外國機構投資人在同一證券經紀商(含各分公司)開立多個交易帳戶之資格條件。但須敘明理由,放寬對象包括委請外部經理人操作者、因內部作業需使用不同交易平台者、受指派不同外部帳戶管理者,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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