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京都協定,促進綠色能源整體效益,行政院於6月8日審查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以每度新台幣2
元以上的保證價格收購再生能源,希望提升再生能源能達到發電總量的12%,本草案已列為今年9月份立法院新會期的優先審議法案。
根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規定,台電將以每度2.2元的保證價格收購乾淨能源20年,並以達到再生能源發電總裝置容量的12%為獎勵上限。
而台灣第一家民營風力發電廠,由德商英華威公司拔得頭籌,英華威設於苗栗的竹南和大鵬兩處風場於今年
3月15日正式動工,總投資額估計280億至300億元,預計將可於年底進入商業運轉。
經濟部表示,在「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未完成立法作業前,除繼續辦理太陽能熱水系統及太陽光電發電示範系統獎勵補助及相關租稅優惠措施外,台電公司現行將依「台電公司再生能源電能收購作業要點」,以每度電2元優惠價格收購再生能源電能至60萬瓩。查詢相關資訊請上網
http://www.moeaboe.gov.tw/03/06/ecw030605.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