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擴大科技產業碩士研發人才供給,教育部於6月23日發布「大學校院設置產業研發碩士外國學生專班推動實施要點」,針對非我國籍,同時不具具僑生身分之外籍學生,提供學雜費減免等誘因,以吸引相關科系之優秀外國學生來台留學工作。
根據新公布要點,國內大學院校已有電資(含電子、電機、電控、電信、資工、光電等)、材料、物理、精密機械及相關跨科領域之研究所,且相關資源條件齊備,辦理成效良好者,得函報教育部,並送經濟部專案辦公室彙整後,申請設置「產業研發碩士外國學生專班」(以下簡稱外國學生碩士專班)。外國學生碩士專班須以英文授課,課程規劃可邀請相關合作之企業共同參與,實作性之課程得聘請產業技術專家擔任授課,國立學校並得在校務基金自籌經費許可範圍內,聘任編制外約聘教師,以應開課之需求。
根據此要點申請來台就讀之外國學生,幾乎不用負擔任何經費。設置外國學生碩士專班所需經費,除學生所繳學雜費外,由經濟部按實際入學人數以定額方式補助,不足部分由合作企業負擔之。學生之學雜費收取,依一般研究所碩士班收費基準,其減免及優待,由教育部按實際入學人數補助。學生住宿費及其他在台生活費用部分補助,由學校、合作企業及教育部協議分攤之。
外國學生碩士專班修業期限以不超過2年為原則,學業完成授予碩士學位。學生於取得碩士學位後,應依其與合作企業簽訂之契約,於該企業服務一定年限。
教育部表示,推動大學校院設置產業研發碩士外國學生專班,主要為填補國內現階段產業發展所需人力之缺口,有效支援國內科技產業投入研發創新,提升國內科技產業競爭力,同時促進全球交流,吸引外國人才,培養我國可用之優秀人才。此要點未盡事項,依「外國學生來華留學辦法」規定辦理。查詢相關資訊請上網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1118/ch05/type2/gov40/num1/Eg.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