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護照、簽證、文件驗證 | 文化組 | 經濟組 | 新聞組 | 科技組 | 關於台灣 | 聯絡資訊 | 相關網站聯結  
簽 證申請 僑居加簽 港澳及大陸地區人民申請 護照申請 文件驗證
學歷驗證 役男出境問題 常見領務問題 列印申請表格 領事規費收費表
 

   

文件證明

申請文件證明必須依文書製作之所在地,向其所屬 領務轄區之駐澳洲各處申 辦。駐澳洲各處之領務轄區劃分如下: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首都領地、西澳

駐布里斯本辦事處:昆士蘭州、北領地

駐雪梨辦事處:新南威爾斯州

駐墨爾本辦事處:維多利亞州、塔斯馬尼亞州、南 澳

本處受理一般文件證明申請案件,原則上於收件後二個工作日內核發(不含寄送之時間),最長不逾二個月,但須呈報外交部核示,或轉請相關機關查證者(如學歷文件需向校方查證)需視回覆結果而定,最長不逾六個月。

 


 
   

出生、死亡、結婚、單身證明


 
  1.  主管機關「出生、死亡及結婚登記處」 (Registry of Births, Deaths, Marriages) 所核發之正本。
  2. 申請人及相關當事人之護照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3. 文件證明申請表 [下載表格]
  4. 規費:每份澳幣二十元。(本處只接受現金、匯票或銀行本票,不接受個人支票)
  5. 郵寄申請者,需備妥填妥收件人地址及預付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為確保郵寄安全,請以澳洲郵局之掛號郵件(Registered Post)、快捷郵件(Express Post),或其他快遞公司如Australian Air Express AirbagDHL Express交寄,以便辦理

備註:國人與外籍人士申辦結婚證書驗證,當事人返國辦理結婚登記時,外籍配 偶 須取妥符合姓名條例相關規定之我國國民使用姓名習慣之中文姓名。若外籍配偶無法親自赴台灣辦理結婚登記,應另附經駐外館處認證該外籍配偶簽字屬實之「中文 姓名聲明書」。辦理上述「中文姓名聲明書」之認證,當事人必須親自到本處申辦,若無法親自前來而以郵寄辦理,必須先經當地公證人(Notary Public)公證其簽名屬實,並另繳規費澳幣二十元。

    中文姓名聲明書 Microsoft word 檔 請按這裡 中文姓名聲明書 Adobe PDF 檔 請按這裡


 
   
離婚證書

 
  1. 由法院所出具之判決(Order)或離婚證明(Certificate of Divorce)正本。
  2. 申請人及相關當事人之護照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3. 文件證明申請表 [下載表格]
  4. 規費:每份澳幣二十元(本處只接受現金、匯票或銀行本票,不接受個人支票)
  5. 郵寄申請者,需備妥填妥收件人地址及預付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為確保郵寄安全,請以澳洲郵局之掛號郵件(Registered Post)、快捷郵件(Express Post),或其他快遞公司如Australian Air Express AirbagDHL Express交寄,以便辦理。

備註:

  1. 本處驗證之離婚證書僅就法院及職官之簽章是否屬實加以驗證,至於該判決之國內效力,則不在證明之列。
  2. 旅居澳洲僑民若擬依照我國民法規定辦理兩願離婚,此與澳洲法律規定離婚必須聲請法院判決之規定不同,其離婚效力將不為澳洲認可。



 
     
授權書

 
  1.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
  2. 填妥之「授權書」。(授權人必須親自到本處申辦,並在領務人員面前於授權書上簽名。請授權人事先與本處電話聯繫約定時間申辦。授權人若無法親自到本處申辦,須先將填妥之授權書送經當地公證人(Notary Public)公證,證明其簽字屬實後,再連同中華民國護照正本及其他應備文件郵寄本處申辦。)
  3. 文件證明申請表。[下載表格]
  4. 規費:每份澳幣二十元(本處只接受現金、匯票或銀行本票,不接受個人支票)
  5. 郵寄申請者,需備妥填妥收件人地址及預付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為確保郵寄安全,請以澳洲郵局之掛號郵件(Registered Post)、快捷郵件(Express Post),或其他快遞公司如Australian Air Express AirbagDHL Express交寄,以便辦理。

備註:授權事項若為涉及有關不動產處分事宜者,必須詳盡填寫房地標示及權利範圍(包含土地地段地號),以及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之轄區地政事務所,授權事項中並宜一併授權代辦印鑑登記及證明。




 
   
商業文書

 
  1. 所有商業文書(例如契約、合同、委任狀、產品證明等)都須先經當地立案之公證人(Notary Public)公證後,再送交澳洲外貿部(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驗證。
  2. 申請人及相關當事人之護照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3. 文件證明申請表 [下載表格]
  4. 規費:每份澳幣二十元(本處只接受現金、匯票或銀行本票,不接受個人支票)
  5. 郵寄申請者,需備妥填妥收件人地址及預付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為確保郵寄安全,請以澳洲郵局之掛號郵件(Registered Post)、快捷郵件(Express Post),或其他快遞公司如Australian Air Express AirbagDHL Express交寄,以便辦理。
 
 
   
駕照驗證

   
  1. 公路監理機關核發之駕照正本及彩色影本兩份(申請人須於背面註明此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2. 申請人中華民國護照影本。
  3. 文件證明申請表 [下載表格]
  4. 規費:每份澳幣二十元(本處只接受現金、匯票或銀行本票,不接受個人支票)
  5. 郵寄申請者,需備妥填妥收件人地址及預付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為確保郵寄安全,請以澳洲郵局之掛號郵件(Registered Post)、快捷郵件(Express Post),或其他快遞公司如Australian Air Express AirbagDHL Express交寄,以便辦理。

 

 
   
學歷證件

 
    1. 學歷文件影本(畢業證書、成績單,影本背面自行書寫此影本與正本相符字樣並親自簽名)。
    2. 申請人中華民國護照影本。
    3. 申請人同意本處向校方查證學歷之授權書。
    4. 文件證明申請表 [下載表格]
    5. 規費:每份澳幣二十元(本處只接受現金、匯票或銀行本票,不接受個人支票)
    6. 郵寄申請者,需備妥填妥收件人地址及預付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為確保郵寄安全,請以澳洲郵局之掛號郵件(Registered Post)、快捷郵件(Express Post),或其他快遞公司如Australian Air Express AirbagDHL Express交寄,以便辦理。

    備註:若申請人提交之學歷文件已先經澳洲公證人(Notary Public)公證,或先經澳洲外貿部(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驗證者,本處可直接就其公證人或外貿部官員簽字及所蓋鈐印為真辦理驗證,不需再向校方查證,可節省查證所需之作業時間。

    在學證明(役齡前出境之役男申請換、補發護照或返國後再出國用):

    1. 由就讀學校三個月內出具之在學證明。
    2. 申請人中華民國護照影本。
    3. 文件證明申請表 [下載表格]
    4. 規費:每份澳幣二十元(本處只接受現金、匯票或銀行本票,不接受個人支票)
    5. 郵寄申請者,需備妥填妥收件人地址及預付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為確保郵寄安全,請以澳洲郵局之掛號郵件(Registered Post)、快捷郵件(Express Post),或其他快遞公司如Australian Air Express AirbagDHL Express交寄,以便辦理。

    備註:申請人可先將在學證明等相關資料利用時間先行傳真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俟國內上班時間再以電話專線聯繫。倘告知符合規定後,再將文件送本處驗證,以節省信件往返時間及減少返國後無法再出國的困擾。入出國及移民署小留學諮詢專線如下:電話:886-2-23883929、傳真:886-2-23899036

 

 
   
中文翻譯本

 
  1. 原始文件(須先經本處驗證或認證)及中譯本。
  2. 申請人護照影本。
  3. 文件證明申請表 [下載表格]
  4. 規費:每份澳幣四十一(本處只接受現金、匯票或銀行本票,不接受個人支票)
  5. 郵寄申請者,需備妥填妥收件人地址及預付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為確保郵寄安全,請以澳洲郵局之掛號郵件(Registered Post)、快捷郵件(Express Post),或其他快遞公司如Australian Air Express AirbagDHL Express交寄,以便辦理。

備註:中文翻譯本須依原文逐字逐句翻譯,不得摘譯或節譯。目前國內由司法院核定通曉英文之公證人,可受理認證文書翻譯本。故本處受理申請人申辦各類文件證明,並無要求申請人需一併申請中文譯本之認證,申請人可衡酌個人實際需要申辦。若國內之要證機關認為有檢具中文譯本需要時,當事人可自行在國內備製中文譯本,連同經本處驗、認證過之外文原件,一併向國內公證人申請翻譯認證。











如有任何疑問請與我們聯絡。



最新消息 | 護照、簽證、文件驗證 | 文化組 | 經濟組 | 新聞組 | 科技組 | 關於台灣 | 聯絡資訊 | 相關網站聯結
   
Last updated 7 Nov 2008
Copyright ©2001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Site design by Jack C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