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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電信中心係以台灣作為提供區域性電信服務據點。其目的在提供合理價格、高品質的電信服務,以利本地及外國企業建立區域性之聯絡網;另一方面掌握成長迅速之東亞電信市場,建立世界級之電信事業,促使台灣成為二十一世紀智慧型資訊網中樞之一。
三十年前,電話在台灣還是奢侈品,家裡有具轉盤式的電話,就算十分先進。今天連青少年都帶著大哥大上街。隨身攜帶通訊工具,不只為了工作,更重要的是:它提供了便利的選擇。
科技產品不普及的時候,需不需要往往取決於易不易得,一旦享受到科技的好處,需求便節節高升,永無止境。我國發展電信中心,為的是提供企業價格合理、品質優良的電信服務,讓企業在台灣建立區域或全球資訊網路和管理中樞。同時加速提升國內電信事業的國際競爭力,分享亞太地區龐大的電信市場。
首先是開放國內的電信市場,包括交通部電信總局部份民營化;成立中華電信公司;開放CT2電話、行動電話、無線電叫人、行動數據通信、中繼式無線電話、衛星通信、國際電話、長途電話、市內電話等多項業務。除了因應國人對品質高、價格低廉電信服務的持續需求,讓國人有更多管道,即時取得需要的服務,更是為了發展台灣為亞太營運中心的必要轉變。
我國推動亞太製造中心、海運中心、空運中心、金融中心、媒體中心,都必須依賴電信中心的支援。台灣要發展更高層次的產業,特別是服務業與金融業,需要堅強的電信基礎建設,如果沒有發達而且廉價的通訊設施,跨國企業選擇亞太總部的時候,就不易將台灣列入考慮。
以中華電信公司為例,電信費率經過連續幾波調降,從台灣撥到美國的國際電話,最高的降幅超過了70%,行動電話費率降幅超過一半,國內長途電話也顯著降價,比起香港、新加坡等電信發達國家,已經具有競爭力。
政府計畫二OO一年之前,完全開放電信業務,並且修改有線電視法,制定衛星廣播電視法,整合有線電視、電話以及網際網路,推動國家資訊網路建設,便台灣成為二十一世紀亞太資訊網路中樞之一,也使資訊國際化不再是有錢人的專利,所有人都能夠雨露均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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