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古時期,臺灣與大陸係連為一體,中原文化已開始傳入臺灣,後因地球海水上升,淹沒臺灣海峽,使兩者隔海相望。國人播遷來臺,有文獻足徵者,始於一千年前之宋代。宋、元之際,已有大陸沿海人士,浮海來臺墾殖,自明清以降,中原變亂紛乘,渡海來臺者日多,渡海先民與臺灣各種族之原住民,共生共存於斯土。臺灣之名屢有變更,宋時稱流求,元時名流求。元朝至元年間(西元一三三五至一三四○年),始置巡檢司於澎湖,隸福建省。降至明代,與大陸關係愈形密切,並稱以小流求、小東島、東番、北港、雞籠等名,且於澎湖設兵戍守。
明代以降,東西海運大開,西力東漸,臺灣位居要衝,成為列強必爭之地。天啟元年(西元一六一二年),顏思齊、鄭芝龍等率眾入臺開拓。四年,荷蘭人自澎湖乘虛轉據臺灣南部。隨後據有馬尼拉之西班牙人,亦派船隊占領基隆、淡水,使臺灣北部成為西班牙之勢力範圍。崇禎十五年(西元一六四二年)八月,西班牙人為荷蘭人逐出,臺灣乃為荷蘭人所獨據,至萬曆十五年(西元一六六二年),據臺凡三十八年。
明末,鄭成功誓師勤王,力挽明祚;惜北伐失敗,乃於永曆十五年(西元一六六一年),率舟師兩萬五千,驅逐荷蘭人,收復臺灣,將臺灣改稱東都,生聚教訓,力圖復明。其子經嗣,復改為東寧,三傳至克塽,年幼荏弱,內政失修。永曆三十七年(即康熙二十二年,西元一六八三年),為清水師提督施琅攻克澎湖,克塽降清,鄭氏反清復明大業,遂告結束;然臺灣之開發,實已奠定基礎。康熙二十三年,清廷改東寧為臺灣,收歸版圖,置臺灣府,隸福建省,臺灣正式名稱自此始。光緒十一年(西元一八八五年)臺灣建省,首任巡撫劉銘傳推行新政,成效卓著,氣象一新。
清光緒二十年(西元一八九四年),朝鮮發生東學黨之亂,清廷應朝鮮之請前往鎮壓;而明治維新後國力漸豐之日本,亦乘機出兵,遂爆發甲午之戰,清廷戰敗求和,翌年三月二十三日(西元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與日本訂立馬關條約,被迫割讓臺灣、澎湖,臺灣遂淪為日本之殖民地。
民國二十六年,日本發動侵華戰爭,我軍民奮起全面抗戰。三十年十二月太平洋戰爭爆發,領導對日抗戰之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於三十二年十一月親赴開羅,與英美兩國領袖舉行會議,發表開羅宣言,正式聲明日本應將臺灣及澎湖歸還中華民國。三十四年(西元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日本無條件投降,同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國戰區臺灣受降典禮於臺北市中山堂舉行。受日本統治五十年之臺灣,得重回中華民國版圖。
民國三十八年,大陸淪陷,中央政府播遷來臺,迄今已歷五十載,我臺澎金馬同胞精誠團結,奮勵自強,推行民主政治,實施憲政改革,民國八十五年(西元一九九六年)首次完成正、副總統直選。又由於採行自由經濟,提升科技,締造舉世矚目之經濟奇蹟。